2016湖南浏阳市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
3、报考市委总值班室岗位、讲解员岗位的考生要求开考前30分钟测量身高,身高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卡、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