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淮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人】
(3)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笔试时间、地点等要求:
2016年7月3日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
9:00-11:0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技术类岗位)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aqrsj.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递补)。拟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拟面试人员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方式:面试由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并在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aq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察局 0517-85912401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7-85898002
政策咨询电话(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17-8591204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市) 0517—83671403,83668563
本公告由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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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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