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金昌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后,于2014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考录办联系解决。
三、笔试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开考比例由市考录办报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适当降低)。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0日
上午:09:00 —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 — 16:3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金昌市金川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应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于2014年10月下旬左右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也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短信查分平台16687777查询。
四、资格复审
市考录办在组织面试前根据报考者照片及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与考生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对,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