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金昌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市考录办对报考人民警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同级公安机关配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核准后,该职位按照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考录办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考察的有关要求和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和录用
市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考录办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取消不符合录用条件考生的录用资格。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弃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备查。
十一、监督
为了考录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市考录办接受省考录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935) 8316866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935) 8212207
考录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935) 8319822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35) 8237608、12380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935) 8213602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本公告提供的网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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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3、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问题的意见
金昌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