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汾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50名】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材教法。其它非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上)。笔试时间:初定8月11日上午,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同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需要,教师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其它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先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2倍时,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须高于所在面试场考生的平均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