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汾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50名】
(六)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可连续工龄。
咨询电话:0358—7341772 0358—733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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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汾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名额表》.xls
汾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